“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”。的确,网络世界不仅需要遵循现实中人们既有的行动准则,同时更应该加强网络虚拟、个人隐私、道德规范的保护和监管。尤其在当今所谓的“自媒体”时代,每个人都成为了“发言人”,在“用户”和“发言人”双重身份的网络世界中,特别有必要强化数据信息产生、传输、传播、影响的规范和监控。否则,大数据下的“数据暴政”就有可能催生出“谣言变真言”、“网民变暴民”的失控局面。
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
大数据的源头,也就是大数据的产生、形成的源头,也需要“从娃娃抓起”。当然,这种“从娃娃抓起”大数据的动机,更多源自于商业行为的驱动。譬如根据消费者的消费记录和行为特征(网络行为特征,比如搜索相关关键词、浏览相关论坛、关注和评论倾向等等),可以分析得出该网民是否即将拥有“新生幼儿”,进而据此来对“新生幼儿”的成长、教育、等一系列过程进行数据收集、跟踪。
大数据“从娃娃抓起”是很容易实现的事。父母对幼儿的爱不仅会体现在心理上,更会体现在行为尤其是网络行为上。比如,很多父母都喜欢将自己的孩子的照片秀出来,这种行为不仅有助于记录孩子的成长点滴,也有助于与亲朋好友分享快乐和喜悦。
但是,数据本质上是中立的。虽然带有母爱、父爱的各种秀照片、晒恩爱的“大数据”生产行为是亲情浓厚的表现,但却也会给不法分子、无良商家可乘之机,收集并利用个人隐私展开活动。
以上介绍的是大数据从源头就需要重视以防个人隐私被泄露。另一方面,近期广受关注的“网络谣言”,其实说明的是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营造一个良好、健康的网络环境。
面对充斥网络的海量数据,网民需要有新的处理模式和计算手段,挖掘、分析并处理其中用于的信息,从而为决策做支持。从各种各样类型的数据中,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能力,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相关谣言信息进行数据分析,分析转发途径,来公正评估出最大造谣者、最大推手策划、最大传谣者。
针对大数据的源头,笔者提出以下一些建议:
①数据上传到网络平台上供分享,数据本身既要做备份也要有方便删除、不留痕迹的考虑。不过,考虑到网络平台的通用性和分发,一旦上传到网络,即使被删除也可能会被快照、复制……正所谓“风梳竹林,雁照寒潭”。
②基于以上考虑,网络平台数据信息的共享、传输几乎很难做到绝对“保密”,而这又可以为大数据的商业化等驱动行为提供数据。
③考虑数据的完整性和时间的连续性。有时候自己离散型的数据上传和分享、阶段性的曝光和言论,会给他人提供“拼凑”成完整图画的素材。在大数据背景下,毫无意义的单个数据有可能会变得更具有价值。
④将谣言扼杀在摇篮中。互联网的分发和共享特性会给很多不良信息的扩散提供温床,这种情况下特别需要利用大数据,从源头、数据传输和分发路径、归集热点和汇总进行全程监控,第一时间消除不良影响,事后的补救措施不仅滞后而且还更耗费资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