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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作者:贾凯强

    “谷歌一下”不属于谷歌?百度要当心了

         [ 中关村在线 原创 ] 暂无评论

      北京时间8月21日,国内用户习惯了遇事不决“百度一下”,而国外则是“谷歌 一下”。那么“谷歌”一词到底是代指了谷歌公司还是成为了通用词汇变成了动词呢?谷歌近日就遭遇了这一难题,美国最高法院受理了一起商标诉讼,原告表示“谷歌”不应当再享有商标保护权,因为“google”等同于“互联网搜索”。

      事实上,针对谷歌商标的诉讼开始于2012年,当时,克里斯·吉莱斯皮(Chris Gillespie)注册了763个包含有“google”的域名,其中包括“googledonaldtrump.com”。谷歌根据《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》提起投诉,声称这些域名侵犯了其商标权。谷歌得到支持,一个仲裁委员会命令取消这些域名。

      吉莱斯皮不服提起诉讼,要求法院宣布谷歌商标无效。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去年裁定,即使“google”含义被认为是搜索互联网,谷歌可以继续享有商标保护权,原因之一是谷歌不仅仅是一家搜索引擎。上诉法院裁定,即使人们在一般和无差别意义上使用动词‘google’,这并不说明公众对这一词汇含义的理解。

    “谷歌一下”不属于谷歌?百度要当心了

      上诉法院法官称。只有当一个词汇成为某一行为的“唯一描述符”,竞争对手不使用这一词汇就无法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下,一个词汇才会被非商标化。但是,尽管谷歌在低一级法院已经胜诉,可原告吉莱斯皮依然不服,现在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。原告在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的材料中称,“对于表达利用任意搜索引擎搜索互联网的行为来说,没有一个词汇比‘google’更合适了。”最高法院可能需要数个月时间才会决定是否受理该案。

      事实上,谷歌并非第一个受害者,“teleprompter”(自动台词提示器)、“thermos”(热水瓶)、“hoover”(吸尘器)、“aspirin”(阿司匹林)和“videotape”(录像带)等词汇都曾经是商标。当成为通用词汇后,它们不再被作为商标,成为所谓“非商标化的受害者”。

      谷歌适用于互联网搜索确实十分贴切,但是如果就此让谷歌的商标变成动词,那对于谷歌来讲其损失恐怕难以估量。而在国内,谷歌显然并不存在这样的压力,可是百度的情况就很麻烦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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